从高二下楼,替我拿着早餐的同班同学还在,他一脸羡慕的看着我,说没想到学校里传言我跟了潘若曦都是真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拿过早餐,谢了同学,也没给他多说,然后重新走回到校门口等熊壮壮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次,我惊奇的发现,我居然腿脚不打摆子,也没发酸,用力秀了秀肱二头肌,发现还硬邦邦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嘿嘿……

        我心头笑了笑,心想果然是习惯成自然,用不了一月,我拎着蓝色挎包不敢说健步如飞,至少跟平常人走路没啥区别。

        等到熊壮壮来了,我就给他分享了喜悦,熊壮壮也夸我不错,他发现今早的早餐明显多了,憨笑着说:“这尼玛的才是早餐,以前那点分量,都不够老子塞牙缝,每回睡觉都饿得肚子疼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我笑着说哪晓得你这么能吃,依照你的饭量,准把我给吃穷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熊壮壮就说吃穷你,是你小子的幸运,一般人他都不愿意吃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是实话,如果熊壮壮看不起的人送他食物,会被揍;而我,则很幸运的与熊壮壮成为了兄弟伙。

        时间飞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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